明清之际,心学大兴。个性解放,男风大盛。许多文化名流、文艺才子都是同性恋者,以狎优伶、养娈童、玩男妓为生活时髦,群起效尤,津津乐道。所以清明名流宣布“出柜”,毫无心理压力。社会风气对此似乎很宽容。
这位是晚明文人袁中道,他在文集《珂雪斋近集》中宣布“出柜”:“分桃断袖,极难排割,自恨与沈约同病”,因为“少年纵酒色,致有血疾。见痰中血,五内惊悸,自叹必死。及至疾愈,渐渐遗忘,纵情肆意,辄复如故”。沈约是南朝文人,也是一位著名的同性恋者。
这是另一位晚明文人张岱,也在《自为墓志铭》中宣布“出柜”:“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坦然将“好娈童”列为自己的人生爱好之一。
这位是清代画家郑板桥,也在《板桥自叙》中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余好色,尤喜余桃口齿、椒风弄儿之戏。”所谓“余桃”、“椒风”,都是同性恋的代称。
这位是清代美食家、诗人袁枚,年近七旬还收了年青貌美的男秀才刘霞裳做学生,师徒偕游,双宿双飞。《随园轶事》记载说:“先生好男色,如桂官、华官、曹玉田辈,不一而足。而有名金凤者,其最爱也,先生出门必与凤俱。”
相传郑板桥七十一岁时,曾经曾与时四十八岁的袁枚有过一次会晤,两名多才多艺多情的同志自恋谈得非常投机,郑板桥说起对“金臀”的爱惜:“今日之衙门,动辄板子伺候,那板子偏又打在桃臀之上。若是姣好少年,岂不将美色全糟蹋了?我要能参与朝廷立法,一定将律例中的笞臀改为笞背,这才不辜负了上天生就的龙阳好色。”袁枚表示赞同。
明清时期的女同性恋也有公然宣布“出柜”的。如珠三角一带的“金兰会”,其实就是女同性恋者的民事结合:“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真砧者。又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竟可终身不嫁,风气极坏矣。”尽管主流社会认为“风气极坏”,却是毫无办法阻止“拜相知”之风的蔓延。
晚清时,上海还出现了女同性恋者组织——磨镜党。据《清稗类钞》,“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喜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媟为甚,因妬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搏,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与洪昵者,初仅为北里中人,久之而巨室之妾女亦纷纷入其党,自是而即视男子为厌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