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阶段一小妹妹打电话给我说她谈恋爱了。
我满心喜悦的说:“怎么样,有没有我帅,没有的话你好好想想咯,有没有我壮,没有的话你也要想想咯,有没有我......"
“她是姑娘,没有你帅,更没有你壮。”当我想要继续得瑟下去的时候,她显得有点失落。
我意识到气氛有点不对,压低声调说:“没事啊,没我帅有我美啊,没我壮有我苗条啊,怎么了吗?”
“我家里面的人骂我,说我无耻,不要脸......”边说边带着哭腔。
“不要哭,你们是两情相悦的,好好跟家里面的人沟通下,别把学业落下了就可以了......"
我说了很多安慰她的话后挂完电话,陷入一阵沉思中。
在基督教得势后,曾一度残酷的迫害同性恋患者,却对教会内的恋童行为不管不问乃至包庇纵容。不管是之前,或者是现在,同性恋都遭到诸多人的仇视,目前只有极少部分的人对同性恋有正确的认识。
从心理分析上来看,同性恋大多是后天因素形成的,大体有三个因素:
一、生活在不幸福的家庭中,和父或母性格恶劣的家庭;
二、家庭中父爱和母爱缺失
三、生活在优越富裕的环境
早在我们婴儿时期,我们都是属于中性类型的,通过文化的影响以及社会结构的强化作用,导致绝大部分人学会了异性刺激产生性反应,所以有了异性恋,而同性恋的本质产生与异性恋并无不同,也是学习的结果,只是同性恋者他们走向的是同性刺激的学习途径。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见同性恋大部分不是天生所带来的,而是在婴儿后通过环境所影响的,他们没有错,只是环境带来的效应。
弗洛伊德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同性恋倾向。”但是现在大部分同性恋者羞于承认自己的性取向,在2015年科学研究院的统计中,中国男同性的人数在3000万人左右,而却很难统计女同性恋患者的人数,因为在中国,疾控中心是统计同性恋人数的重要部分,但女同性恋没有这方面的相关疾病,除非她们主动承认,而因为思想观念的影响,却少有人愿意承认这方面的问题,除非我们如欧美国家一样去直视同性恋人群。
一个人去喜爱同性,并没有错,因为他没有去伤害或者侵犯到其他人的权利(在同性恋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我们无权去干涉甚至惩罚他们,相反,我们更应该尊重且承认他们的权利。
在诸多西方国家的同性恋者,他们早就过上了合法的生活,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并宣布同性结婚是一项人人皆有的权利。
回到开头我那位小妹妹事情上,她在与同性交往过程中,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并未采取强暴等强制手段,那我们为何要制止或者谩骂?她在的是双方自愿且没有侵犯他人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宽容的去接受并允予尊重。
不能因为她的行为、观点以及性取向与我们不同,就强制她变得跟我们一样,她有她选择的生活方式,并且已成年,我们应该予以尊重和信任。
我们与谁恋爱,那是自己的选择,在没有侵害到他人的份上,不管是同性或者其他方式,都不应该受到他人的干涉,而对待同性恋,我们更应该给予宽容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