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新婚期的男性通常会抱怨妻子有点性冷淡,而多数年轻的妻子则认为男性过于热衷性爱;相反,三四十岁的女性则往往比同龄的男性更渴望性爱,而此时的男性常常是疲于应付或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类情况充分说明现实生活中,人们不仅关心性生活的质量,也十分看重性生活的次数,性生活频率的不协调也是很多夫妻产生矛盾甚至发生争执的原因。当然,还有很多人出于对自身和伴侣的健康关心而咨询:“我这个年龄, 几天一次较合适?”他们担心过多或过少的性生活会影响健康。
实际上,由于个体间的性欲差别很大,即使同一年龄段的不同夫妻的性生活频率也可以相差很多,因此千万不要把别人的频率当作自己的标准。大多数人可以参考以下两种标准。
现代西方性学家推荐:
年龄的十位数乘9,所得乘积的十位数为时间,个位数为这段时间内应有的性交次数。以30多岁的人为例,3×9=27,即20天内过7次性生活,约每3天一次;以此类推,40多岁的人约每5天一次;50多岁的人约每8天一次……
唐代药王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描述:
年二十盛者,日再施(一日两次),虚者一日一施;年三十盛者,二日一施,虚者三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五日一施,虚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虚者二十日一施;七十盛者,三十日一施,虚者不泄。然而,这些只是人为的规定,与现实生活的情况可能并不符合,因性生活常是一个情之所致、率性而为的事,所以夫妻不必受任何条条框框的拘束,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调整出符合自己、属于自己的合理频率。现代性医学认为,性交频率是否合适的标志是:夫妻双方均认可,而且每次性生活后双方都感到精神振奋,通体舒适。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性生活频率远远高于或低于上述的参考标准,尤其是短期出现明显变化者,则不能排除某些疾病的可能,应尽早到正规医院的男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