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三年前大学毕业来到城里找工作,那时条件不好也没有多余的钱在外边租房,正好我和老婆刚结婚在城郊买了套房子,三室一厅的,虽然位置偏了点但到市区的话也就20分钟车程,还是很方便的,毕竟我们也没太多的钱。他提出借住在我们家方便找工作,想着反正是一家人就答应了。这一住就是三年,丈母娘家里是农村的,这几年来小舅子工作也稳定了收入什么的都不差,我们也真心为他感到高兴,农村里出来一个大学生不容易。
三年来所有的生活开销都是我们在支付,老婆说弟弟刚工作谈恋爱花费也多,我们作为姐姐姐夫能帮就帮,其实不就多个人吃饭吗,我无所谓。可是现在小舅子要结婚了,我们凑了六万元的彩礼钱给他,另外还帮着打听婚宴的酒店,这酒席钱自然也是我们的,老婆说父母没有工作挣钱不容易,我们就出了这钱吧,我理解她的想法。可是小舅子提出让我把房子给他做新房,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要说女方家知道你没房子暂时住着也没什么,可是如果骗人家说这房子是他自己的,那以后我们怎么办?我不同意,为了小舅子我都搭出去十来万了,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房子也是我掏钱买的,现在还在还房贷呢!
老婆心疼她弟弟也答应了,我不悦,如果是暂时借给他用可以,可是新娘子知道了不闹腾?他工作几年一分钱没存下来,婚礼都是我们花钱操办,现在连房子都要给他,凭什么?老婆不高兴说我小气,我说这是原则问题,你弟弟和人家姑娘有没有说明白,这房子是我们的,借着结婚可以,要是以后赖在这不走我还养他们一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