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男色、顽童、娈童等。《说苑》中记载:“弥子瑕有宠于卫灵公,尝有母疾,窃驾君车以出,灵公闻而贤之。异日,于灵公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以其余献灵公,灵公曰,"爱我忘其口焱寡人。"”这就是“分桃”,至于“断袖”,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这儿就不说了。自此,这样的同性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皇帝也爱男风
宋徽宗赵佶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玩儿女人乐此不疲,玩儿男人也纵欲无度,他的宰相李邦彦和副相不好好辅助君主,专门迎合他的淫欲,“虽为相,然事徽宗考极亵”。徽宗饮酒,副相短衫窄裤,说着淫词浪语,李邦彦更是戴着各种面具和穿着各种衣衫,扮出各种姿态,取悦徽宗。
明武宗也好男色,有次通过马昂见到了长得英俊威武、肌肉发达、身材健美的一介武夫江彬,十分喜爱,何况江彬口才不错,武宗更是痴迷,当夜就留宿。
贫民中也有真爱
《耳谈》记载:一个田间壮汉看上了一个当兵的,二人苦苦相恋,只是没有时机在一起。当兵的有天晚上在仓库值班,出入的人必须登记。那个壮汉冒名顶替来到仓库见当兵的,两人就在仓库里相守。之后这壮汉调戏美男,美男叱骂他,壮汉仗着有当兵的撑腰,就把美男打死。当兵的说:“君为我至,义不可忘,我当代劳。”死囚两年,两年间,壮汉竟然给当兵的送饭这样的事情都坚持不下去,士兵于是看透壮汉的薄情,就揭发:壮汉入狱。在壮汉行刑前,当兵的又说:“渠虽负义,非我初心,我终不令渠独死!”于是,撞死在尸体旁的木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