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以来,叶璇用她感人的情商承包了一次又一次的头条,前不久手撕关八会长的时候还差点闹到法庭:
不过看后续发展,她这个原告应该是没当成,罢特,刚消停没几天,又有人想把她送上被告席了:
是不是有点看不懂?来来来,贴心的橘子君给大家强力科普一下:
首先,
李依晓是谁?
上面这个姑娘是不是特眼熟?
《甜蜜蜜》里追邓超的是她:
也在《陆贞传奇》里演过长公主
总之姑娘演过不少戏,大多都是女二女三,所以也没大火起来,最多混个脸熟。
她、叶璇和狗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9月23日,两人共同参加朋友聚会,叶璇带两只狗到场(一只阿拉斯加,一只中华田园犬),因现场混乱阿拉斯加不受控制,扑向李依晓撕咬,而叶璇没有牵引,导致现场失控,李依晓后脑缝20多针,耳朵也缝多针。
随后,媒体联系到了叶璇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曾买近20万补品探望李依晓,并且二人“不打不相识”已成闺蜜。
呃,“已成闺蜜”这句话是其他媒体说的,橘子君可没这么想过,为啥,你看看人姑娘被咬的那个惨样儿就造了:
搁你你能成闺蜜?反正我不信......
不是和平解决了么?咋又撕起来了?
当时看起来是“和平解决”了,毕竟两个人都是公众人物,真要没完没了地撕多影响形象啊,不过这也为日后再生事端埋下了伏笔。
最近某报纸采访叶璇的时候又提到了这件事,然后小公举给出了这么一段话:
我要是李依晓,再看见这些划红线的部分估计也得气得跳脚,果不其然,妹子隔天就发了一份声明:
声明中不仅再现了事情的经过,还附赠了一张律师函:
好了,接下来就看叶璇女士怎么动用她的“超高情商”进行反击了......
最后一句
@小默先生 这事儿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