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娱姬又邀来了好朋友——专栏作家陈惊雷来参与讨论啦!
5个月前,我俩就小S的交友观撕了个人仰马翻,这一回,我们来聊一聊粉丝与偶像的距离问题。
希望聊完,我们再见亦是朋友 XD
Dear在周五被我抓来回信的小雷,
前两天那场#全民活捉马建国#的事儿不晓得你们关注了没?
一个粉丝2000W+的超级网红,第一次公开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好多人翘首以待想看个究竟。然而主角当天却口罩头套全副武装,活脱脱一个恐怖分子的total look,让人大呼上当,围观群众脱下的裤子都在哭泣。
当时,我就想到了一个问题——怎样的爱,才能保全一尊偶像的存在?
网络不发达的年代,偶像跟我们像生活在两个平行世界,他们的一切都要经过弱时效性的媒体层层叠叠地渗透才能被我们感知。大量信息在这多层净化体系下被过滤、被损耗,我们像是吃不饱的难民,对着到们手的丁点儿精华需要细细咀嚼慢慢品味。也正是因此,那时候的偶像都遥不可及,高高在上,需要被仰望。
而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站上了相同的起跑线,拥有同样接近偶像的权限,只要你在社交网络有个账户就有可能被偶像翻牌子——或是热情回复,或者无情挂出。
如果你有钱有闲,接机、追Con、探班、包酒店……你会有一万种途径能一亲偶像芳泽。
狗仔们的势力也愈发强大,别说你是在户外上祖坟了,哪怕只是窗帘没拉,你的闺房活动也能分分钟窜上热搜,你在家动动鼠标连偶像爱用什么体位也能看个通透。
那英口中的『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最终止步在上个世纪,我们不用再借一双慧眼,就能把偶像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了。
看看娱乐新闻,每天都有被扒皮应声倒下的偶像,渣男啦、心机婊啦、小三上位啦……偶像们的保质期越来越短短,『因为不了解而爱上,又因为太了解而分开』的周期也越来越短。
你爱过支持过的偶像,到现在,换过几波了?
作为一个记者,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去采访那些我视作偶像的人。
就好像在追一部喜欢的不得了的剧,大结局我可能都会放着不看,因为看了,也就走到了我们关系的尽头。
香港天王天后们的御用作词人黄伟文,不唱歌也能因为自己的词作而集结原唱,在红馆连续开上几场演唱会。就是这么一个圈里人脉甚广的大神,面对自己的偶像林忆莲时,竟也自觉地『留出距离』。
他知道林忆莲做的云吞有口皆碑,而只要在他们相遇的时候,他表现出一些公关能力,尝到热腾腾的一万忆莲云吞还是不在话下的,但他没有尝试过。
他说,娱乐圈并不是个只会令人失望的地方,并不是一个所见者皆是尔虞我诈的坏人或者者货不对版的英雄,虽然也有,但这里有心、有趣、有才华的人其实不少,只是,参观过后台,魔术表演就不再神奇了。
『买她的烹饪书,幻想她亲手弄给我吃,留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美丽距离,是我对仰慕的人,最优雅的崇拜姿势。』
『不值得因为一碗云吞失去一个偶像,我最后的偶像。』
侯孝贤的《最好的时光》里有一这么一句,你想和她上床,她也想和你上床,你们都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上床,但不知道你们会在哪一天上床,这就是最好的时光。
这么形容有点不恰当,但你明白,神秘感永远是天下无敌的滤镜,它让你可以放肆地美化心中偶像,让Ta在你的神坛永垂不朽。
于是,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有一次,我带着专辑,在虹口龙之梦密不透风的人群里排队等着偶像签名,但在快轮到我的时候,我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就转身离开了。
或许喜欢是放肆,而爱真的是克制。
反正我已经看到Ta了,如果拿到了签名,我们的关系也无法再进一步了吧?那还不如就此打住,这样,我仍然有继续靠近她的空间。
当了记者,我好几次都故意错过采访之后的工作餐会,因为担心看到饭桌上偶像『太过接地气』的面目,我宁愿小心翼翼地维系着偶像的神秘感。
就像黄伟文说的,『林忆莲的上海云吞,应该是世界上最令人感动的美味吧,只要我从来末吃过。』
如果,你心里还有偶像,那不妨试着问问自己,如果有一天你真能睡到 ta,你会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还是会帮ta穿好衣服,然后转身离开?
你说呢,小雷?
From 出门欢度周五但堵在路上的娱姬
Dear 每次都只提早十分钟约稿的娱姬,
刚刚入行的小朋友常会问,谁谁谁我好喜欢啊,能不能下次采访带我看?又或者亲戚的聚会,常会有人说,你们的工作真开心能见到这么多明星。遇到这样的状况,我千言万语都汇成一句话:你做上几个月的娱乐记者就不会这么想了。
这是事实,这些年的记者朋友,近身偶像还依旧保持爱的,我敢说,一只手数得过来。因为近,没了这种爱,未必是坏事,也不可惜。
媒体人,有机会近身艺人,这状况已和普通人的近不一样。艺人在粉丝面前,一定是最好的、你们最想看到的、最不容松懈的。面对记者,换成了工作关系;面对同行,又会不同。你以为明星上康熙的嘴脸和接受普通采访会是一样,即便你问同样的问题?
我要说的是,时代让人更接近明星,就以为接近真相,其实不是,那只是更接近的假象。
明星到底有多少种面目,多少种状态呢?这就像只参加发布会的记者和为杂志拍摄明星的编辑,对于明星的认识会不一样;伺候过明星的公关手里的黑料和片场群众演员的黑料各具特色;那些握过手搂过肩碰过杯的金主老板知晓的也一定别有精彩。
一人千面,未必识得完全。
粉丝也得分啊。那些试图窥进明星闺房、拿到全套艳照、天天想着睡到对方(我说的不是口嗨的睡)的确定是粉吗?对粉来说,如果爱明星爱到一定程度,他们只愿意信他真善美,所有黑料都叫无中生有。即便是偷拍照摆在桌上,他们也不会要看,丑态百出,素颜烂面,自然不如杂志美图符合心中形象。
假假得不出真来。
追星,追的是一个幻象,一座金身,他们既不想看幻象的源头,也找不出金身的裂纹。他们看自己想看到的,距离再近也没关系,近一点,更近一点。不好也会变好,不美也会变美,可以找出千条万条理由为其辩护。这里不去讨论极端例子,比如为了明星要死要活的那种,那当然是病态。
为了明星去接近ta,是在享受追求梦的过程,追求到的结果未必如意,催眠自己也好,假装忘记也好,多年后想起笑笑也不错,都是为了自己,为了确定自己某个年纪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甚至最后容忍的底线是什么。
等到某一天越过Ta,Ta就成为成长路上的『垫脚石』:不是说摒弃或者不认,而是把ta作为一个证明、一个记号、一个收藏,噢,原来我爱过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我想象的人啊。
最后我想说的是开头提到的那件事儿,我不觉得两者是一回事。那不叫追星,那就是一扒皮的好奇心。所有关注关八的人,懂我的意思。
From 在地铁里用手机打字眼睛快瞎了的陈惊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