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29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二审草案中有关整治票房造假的内容成为热点。这不禁让人回想起今年3月轰动一时的《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这一事件引爆了中国电影业整顿改革的舆论潮。据统计,过去几年全国电影票房至少10%被“偷走”。
国外电影业也曾经存在过“偷”“瞒”“虚”现象,但在完备的电子统计系统、合理的利润分享模式、高昂的造假成本面前,人们谈“假”色变。
电影票房监控公司Rentrak公司聚焦全球范围内电影票房和电视收视相关数据,该公司北美影院覆盖率达99%,即99%电影院的终端都有对接。制作方在观众购票5秒后即可跟踪到数据,强大的分析系统还能实时按照时间、地域、院线等维度处理惊人的数据量,供制作方、发行方实时查看电影的市场表现。这就避免了人工抽查导致的不确定性,基本杜绝了延时发布、数据“忽悠”、票房“数出多头”等人为操纵的弊端。
以2014年大热影片《变形金刚4》为例,当时发行方派拉蒙公司上报的票房成绩超过1亿美元,但业界的数据是0.97亿美元,这“0.03亿”的差别在美国电影界引发巨大质疑和批评。某影业公司首席发行官置评说:“Rentrak的统计如此强大,当大家都得出9700万美元时,他们(派拉蒙)却能算出1亿,事实很简单,他们的数据不真实。”
不仅美国,韩国的票务统计系统也相当强大。韩国电影票务信息系统(KOBIS)能实时反映和统计全国院线的电影票务情况。全国电影院覆盖率从2006年的68%到2009年达到99%,首尔地区实现100%覆盖;票务数据实时反映在系统网站上,对公众开放;网站除数据外,还包含违规惩罚措施等内容。
此外,国外相对固定和透明的利润分享模式也有助于消除票房虚高。在美国,片方除了要付给导演、编剧和演员等主创人员固定薪酬,往往还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他们在票房净利润中的分成比例。
正如好莱坞知名编剧、凭借《夺宝奇兵》获得第54届奥斯卡最佳音效剪辑奖的理查德·安德森所说:“票房造假对片方并无好处,虚报的数字越多,意味着要分给演职人员的金额也越多。”
中国内地电影市场票房虚高之所以愈演愈烈,正在于背后隐藏的巨大利益,比如片方可以凭借高票房来吸引观众,以及抢占排片,如果是上市公司还能以此影响股民提升股价。
票房虚高在国外不常发生,还在于很多时候造假得不偿失。日本的造假成本就高得惊人,这在日本是一件比坐牢还严重的事,一经发现,公开谢罪不说,还要承担巨额罚款,数额高到足以导致一些企业破产;银行不但不给涉事企业贷款,而且还会终止对其相关上下游企业的贷款和商业合作。
政府处罚之外的社会处罚也相当严厉,如果形成行业坏名声,造假者很难继续从事以前的行业。可谓一朝造假,终生受限。
事实上,近几年国内各界对票房虚高的质疑和抨击一直不绝于耳,但却收效甚微,原因就在于立法、监管和处罚方面的缺失。
专家认为,加快实现中国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转变的道路上,票房GDP主义绝对是毒瘤。票房“强”并不能客观反映电影市场原貌,只有成熟的票房发布与监管机制才能还中国电影市场一个干干净净的“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