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5 《非诚勿扰》首播
2010.6.27 黄菡加盟
2010.7.17 首次举办外来务工专场
2011.2.16 第一对结婚的嘉宾
2011.09.25 网易娱乐观众团参加《非诚勿扰》北京录制
2011.10.29 第一个诞生宝宝
2012.1.11 郭德纲亮相《非诚勿扰》江苏台三大光头首同台
2012.5.21 孟非摔伤,绑着胶布继续录制
2012.10.20 《非诚勿扰》推出升级版,新增爆灯环节
2013.4.6 于正代班《非诚勿扰》
2013.4.13 曾子航加盟《非诚勿扰》
2013.8.4 宁财神加盟《非诚勿扰》
2014.3.2 张嘉佳加盟《非诚勿扰》
2014.8.9 首位“非诚合伙人”诞生,佟大为加盟
2014.10.19 黄磊成为第三任“非诚合伙人”
2014.11.2 张亮担任第四任“非诚合伙人”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而在2013年却被80后小伙金阿欢状告其“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有媒体第一时间致电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对事件将会出示公开声明,记者也采访到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他表示该案件并未提出任何经济索赔的诉求,原告金阿欢只希望江苏卫视能够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的名称。
新闻回顾:温州小伙受电影启发注册商标,江苏卫视曾否认侵权
早在2009年2月16日,金阿欢就申请注册“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如愿获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他的这个商标属于第45类: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我就是因为看了电影‘非诚勿扰’后,想到用这个做交友服务公司的名称,才注册了这个商标。”
但是,江苏广电总台却认为,“非诚勿扰”栏目没有商标,就是一个栏目LOGO而已。对于LOGO 的说法,金阿欢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的使用并不仅仅指直接将商标附着于商品上,还包括任何将该商标与该商品出处相联系的行为,换句话说,就是“非诚勿扰”栏目虽然没有商标一说,但是它的LOGO却是用作商标性的使用,同样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