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陆和律师
王大陆
王大陆和律师
因为《我的少女时代》一片走红的王大陆,现在也爆出合约纠纷。他与就东家柴智屏的公司合约纠纷已经纷纷扰扰1个多月,日前王大陆透过律师自行提出终止合约,认为双方已无合作关係,但经纪人柴智屏则认为双方尚未解约,导致双方现今各说各话。
而王大陆今天(1月6日)下午2点直接大动作召开记者会,找来了资深经纪人姚凤群一起现身,说明与柴智屏间的官司,他首先表示,“这家公司有我的兄弟,也有我很欣赏的一个女生,要离开很需要一个理由。”他表示“柴智屏开的解约虽然有透过爸爸去协调,但是3千万的解约条件我无法负担”,他也透漏3年前就想离开了,原因是因为“我17岁入行,出道后所知道文化,来到柴智屏公司,完全不一样,无法适应谣言、是非,努力调适3年,还是没改变,早就想离开”但是担心电影会影响票房,所以等到电影宣传结束就跟柴姊谈离开的事。对于柴智屏对外说两人“情同母子”,王大陆不置可否,也说不出特别感谢柴智屏的言语,只说这3年间,“她是一个很忙的老闆。”两人已一个多月没联繫。对于外传签约华谊,他说未来会“自己开公司”,爸爸不会出钱,选择自己走的路。
王大陆的委任律师胡原龙强调王大陆并非背信忘义之人,也表示“多次要跟柴智屏的律师对话,但是对方却不愿意。”而根据周刊报导,王大陆在柴智屏公司3年,总共赚不到100万元台币,律师也做出澄清,“是100万台币出头”。
现在王大陆提出解约,柴智屏开出的条件,却是要王大陆一次付清3千万元,未来4年还要照原合约比例继续抽成,条件非常苛刻。律师也强调按照台湾民法规定,经纪约是委任契约,双方可以随时终止。
王大陆也表示,今天召开记者会,等于表明自己是“自由身”,现阶段已经开始在找团队,未来消息会陆续曝光。
针对3000万1次付清、未来4年继续按照原比例抽成、拍柴智屏3部片每部只能拿100万人民币的条件,柴智屏表示:“这个条件是王台庆主动提的,3000万是感谢帮他儿子拍《排球甜心》,算是补偿,并在合约之内继续抽成,至于把经纪约的权益转给那家公司?他(指王台庆)提供他朋友的公司“纵横国际”,因为是徐立功的公司,所以我信任并且同意。只有最后一条是我提出,不希望彼此关係对外从此破裂,希望他主动提出愿意再为公司拍三部电影,他爸爸说应该的!还说不要钱都要来!我们说不能佔他便宜,至少要给酬劳1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