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妍
据台湾媒体1月22日报道,正妹遭电话性骚时有所闻,拥有H罩杯火辣身材的前女F4团长Fanny(刘乐妍)也是苦主之一,而她选择告上法院反击,不仅怒呛要对方捐10万元台币(人民币2万)做公益,还要公开性骚者的姓名长相。
《自由时报》报道,据了解Fanny接到没有显示号码的来电,对方说“我是之前跟你去过薇阁的江大哥,那次花了1万5(人民币3千),我很舒服喔,你也很舒服啊,想再跟你约”不甘被乱诬赖骚扰的Fanny透过电信公司查出对方电话号码,到警局提告。
Fanny受访指出,是一名49岁的江姓男子打电话给她,她怀疑对方是担任食品公司总经理,还曾上过新闻,有社会地位,虽然她最近很缺钱,房贷压力大,但她不要对方的钱,而是用她的名字,捐10万元(人民币2万)给公益团体,否则将打民事诉讼,求偿50万(人民币10万),并公布身分“记者肯定知道他是谁”。江男应讯时告诉检警,过去曾叫援交妹到汽车旅馆,他打电话时弄错对象了,不是想要骚扰Fanny。